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10年度電商平臺業者參加「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網路購物活動申請須知
110.08訂定
壹、依據:110年「因應貿易開放養豬產業轉型升級計畫-豬肉銀髮食品推廣」工作項目辦理。
貳、 目的:為擴大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各式銷售通路、管道與場域,提升國人購買便利性及認知度,並促進國產豬肉原料用於銀髮友善食品餐食市場銷售量能,透過舉辦網路購物活動,與國內電子商務平臺業者合作,鼓勵消費者於網路購買選用在地食材、符合安全規範、注重營養機能、質地友善、包裝分量及備餐便利的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並活絡臺灣銀髮友善食品電子商務市場,俾助拓展臺灣銀髮友善食品產業發展。
參、補助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
肆、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以下簡稱執行單位)
伍、執行期間:自獲選日之次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含經費核銷期間);其中110年9月16日至110年12月01日為網路購物活動辦理期間。
陸、申請對象:電子商務平臺業者設籍於中華民國境內,且須檢附公司合法登記證明文件。
一、 須具備完整的線上金流交易系統、物流系統與商品上架銷售行銷經驗與能力(包括商流、營運、行銷推廣等)。
二、 活動期間針對消費者每筆消費,電子商務平臺均應開立統一發票。
三、 申請單位應以「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為活動主題,在自身官網以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進行網路促銷、廣告、宣傳等相關行銷策略規劃,並配合辦理之共同行銷活動。此外,所販售之產品須於活動開始前提報至執行單位進行審查,通過後始得納入核銷金額。
捌、經審查符合資格之電子商務平臺,可獲得政府資源及應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平臺專區補助金:取得本計畫受補助資格之電商平臺於計畫執行期間內設立「Eatender (銀髮友善食品)專區」,協助商流、營運、行銷推廣等其他相關銀髮友善食品,依報名審核通過先後順序,額滿6家電商平臺為止,每一平臺核定最高補助費用2萬元。
(二)回饋消費者促銷活動:消費者於活動期間購買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單筆消費滿新臺幣500元,即贈送100元之回饋金,每筆消費限領1次),本項回饋金由執行單位審核發給,電商平臺業者可透過折價卷、購物金及紅利點數等方式發送回饋金,依報名審核通過先後順序,額滿10家電商平臺為止,每一平臺核定最高回饋消費者補助費用1萬元。
(三)實績獎勵金:取得本計畫受獎勵資格之電商平臺於計畫執行期間內銷售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金額超過(含)10萬元者,按銷售金額給予5%獎勵金 (例如銷售金額達50萬,獎勵金為2萬5千元),每家電商平臺最高實績獎勵金上限為20萬元。合作平臺需每週回報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相關銷售資訊,執行單位滾動式統計相關銷售指標內容,作為獎勵金核發參考。本計畫核准之獎勵金以本年度預算彈性調整,獎勵金額超出經費預算總額時,得視年度經費採比例原則酌定發放,並以電話及E-mail方式通知申請單位。
銷售金額 |
獎勵金核發標準 |
獎勵金核發上限 |
10萬元(含) 以上 |
5% |
每家電商平臺最高為20萬元 |
(四) 其他措施:參與本活動之電商平臺可獲得銀髮友善產品推廣展示的相關宣傳品(如活動主視覺、相關宣傳海報及橫幅廣告設計等)。
二、 平臺應配合辦理事項:
(一) 電商平臺於110年10月11日前於官網設置活動專頁(區),專頁(區)內應明顯標註「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活動,並配合活動官網進行活動期間之宣傳規劃,否則得取消參與電商平臺之資格。
(二) 參與本活動之電商平臺應配合執行單位進行拜會及訪談。
(三)參與本活動之電商平臺應配合執行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包含提供執行單位「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活動網路行銷商機之量化績效指標至少3項,例如促銷活動銷售資訊、消費者需求及認知調查等。
(四)參與本活動之電商平臺應配合執行單位相關宣傳、研究調查及媒合會等活動。
一、 有意提出申請之電商平臺應於110年9月10日下午5時前寄送,提案相關文件限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名,並於信件主旨註明【參加「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網路購物活動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一) 電子郵件:swh@firdi.org.tw
(二) 電郵後請再來電確認:03-522-3191 分機223 洪瑟雯副研究員
(三) 提案送件資料:申請單位申請表(含切結書)及相關資料(格式請參考附件)
壹拾、審查作業流程:
一、 審查作業由執行單位針對提送之文件進行資格審查,審符合資格的電商平臺由執行單位以公函及E-mail方式通知申請單位,即取得本活動之獎勵資格。
拾壹、活動經費、獎補助金核銷及撥款方式:
(一) 申請平臺專區補助金之電商平臺最遲應於110年10月30日前檢附相關資料,詳如附件五。
(二) 以上檢附文件,不得有虛偽造假之情事,經執行單位審查確認以不實文件提出申請者,不予核發補助金,並終止本活動受補助資格。
二、 回饋消費者促銷活動:
(一) 活動開始後分2次申請經費,第一次於109年10月30日(銷售資料為9月16日至10月30日)後2週內核銷、第二次於12月1日(銷售資料為10月30日至12月1日)後2週內核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經費時,應檢附相關之發票、交易明細及宅配單等核銷憑證(詳如本辦法第拾貳第四項「獎補助金申請檢附文件」之規定,以掛號方式逕寄執行單位申請經費。
三、 實績獎勵金:
(一) 實績獎勵金限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列入計算,請參考附件六 2016-2021年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一覽表
(二) 電商平臺於110年12月15日前,統計銷售期間(自獲通知取得本計畫獎勵資格日起至110年12月01日止)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實際銷售金額,連同檢附銷售期間之發票、交易明細及宅配單等核銷憑證(詳如本辦法第拾貳第四項「獎補助金申請檢附文件」之規定),以掛號方式逕寄執行單位申請獎勵金。
(三) 前開獎勵金核算方式,採銷售營業額累計制,不重複核發,每家電商平臺實績獎勵金累計最高為 20萬元,此外,所販售之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品項需為活動前所提報之產品,若為名單外之商品,不得列入營業額計算(品項表格式請參考附件四)。
四、 申請獎補助金需同時檢附下列(一)~(三)項之文件:
(一) 訂購單(或出貨單影本):包含日期、購買人、收件人及當次交易產品編號(或商品條碼)、品名、數量、銷售金額(以上以網路購物平臺匯出能辨識交易內容資料為準)。
(二) 統一發票影本:為當次之網購交易提供消費者統一發票影本。
(三) 獎補助金彙整表:依交易別列出申請當次獎補助金應提供之訂購單或出貨單之序號、發票序號(或宅配簽收單或提貨簽收單序號),並註明每項訂購單之銷售金額。
(四)以上檢附文件,不得有虛偽造假之情事,經執行單位審查確認以不實文件提出申請者,不予核發獎補助金,並終止本活動受獎補助金資格。
五、 其他:
(一) 參加本活動之電商平臺於銷售時,須針對該筆網購交易開立統一發票,並明確讓選購之消費者認知本次交易係為「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獎勵活動 (可顯示於結帳頁面說明)。
(二) 參與本活動之電商平臺,執行本案時與消費者及合作廠商間之權益應依相關法令辦理,並須以書面切結未有虛偽造假之情事,如查相關證明文件有虛假不實、假造及違法情形者,除限期繳回獎金外,情節嚴重致使執行單位遭受損害者,執行單位得依法追究責任。
(三) 本活動相關申請文件、獎補助金核銷憑證等皆不退回,其中涉及個人資訊者,執行單位僅用於執行審查及獎補助金核發。
一、 執行單位將於活動執行期間,不定期於參與活動之網站抽查是否確實辦理「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促銷宣導活動,並了解實際執行狀況與計畫書內容符合度、實際創造商機效益及電商平臺投入資源等,電商平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倘查核有不實情形則取消該電商平臺受獎補助資格,並追回已撥付之獎補助金;另執行單位保有至參與活動電商平臺之公司及網站後台進行產品訂單勾稽之權利。
二、 另有關獎補助金核銷查核,以實地抽查、或透過第三方(如物流公司等)協助查驗交易事實或由執行單位派員於網路購物平臺購買產品等方式進行,但不以上述為限。
三、 本活動合格之電商平臺應依執行單位要求之項目與時程,提供本案計畫執行進度或相關資料。
四、 本計畫結束後1年內,本計畫合格之電商平臺應配合執行單位相關專案成效追蹤。
拾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以公文補充修正。
拾肆、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保有修改本辦法及活動內容之權利,惟修改後將週知所有參與活動之電商平臺。
拾伍、本案聯絡人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洪瑟雯 副研究員
電話:(03)522-3191 分機223
E-mail:swh@fird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