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購物活動申請須知
114.07訂定
壹、 活動目的
今年臺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推廣銀髮友善食品有其重要性。豬肉作為國人重要的蛋白質攝取來源,隨著年齡增長、咬力減弱,因不易料理或沒有適合產品,而有減少食用現象。為強化國產豬肉於銀髮友善食品領域之應用與發展,提升其於零售通路及消費場域之展示密度與可近性,透過與零售通路及平臺合作設置 Eatender 銀髮友善食品專區,推行具備質地、營養、安全、便利等特性的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協助民眾辨識選購,並導入階段性支持措施,擴大業者導入意願與產品品項數,帶動產業整體鏈結升級與長期發展。
貳、 辦理依據
依據農業部本(114)年「建構養豬產業韌性高效加值及競爭力優化計畫」辦理。
參、 辦理單位
二、 辦理單位: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肆、 申請對象
國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具電子商務或實體銷售業務且有意參與「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活動之業者(須檢附公司或商業合法登記證明文件)
一、 須具備完整的線上金流交易系統、物流系統與商品上架銷售行銷經驗與能力(包括商流、營運、行銷推廣等)。
二、 活動期間針對消費者每筆消費交易開立統一發票。
三、 申請業者應以「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購物活動為活動主題,於自身官網、實體活動專區以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進行推廣、宣傳等相關行銷策略規劃,並配合辦理共同行銷活動。
陸、 重點時程
一、 整體時程:即日起至本年12月5日止(含經費核銷期間)。
二、 活動時程:本年7月28日至11月28日為購物活動辦理期間,若獎補助金用罄將提前終止。
三、 報名時間:有意參與業者請於本年7月21日中午12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報名資料(格式如附件一至附件四)至clt@firdi.org.tw,信件主旨請註明【參加「114年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購物活動申請】,寄件後請致電辦理單位確認(陳俐廷副研究員、03-522-3191 分機789)。
柒、 辦理型態:
依銷售類型分為實體通路及電商平臺(可依需求擇一或兩者併行辦理)
一、 實體通路:活動期間舉辦主題式行銷活動或設立活動專區,於國內超級市場、便利商店、量販店、百貨公司或專賣店等進行示範點辦理,其中須包含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進行「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活動推廣。
二、 電子商務:活動期間於電商平臺推出「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專案行銷活動(如免運費活動)與設立「Eatender (銀髮友善食品)專區」進行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推廣。
審查作業由辦理單位針對提送之文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之報名業者由辦理單位以公函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並於活動官網公開,成為本活動合作業者,取得本活動之獎勵資格。
玖、 獎補助金申請:
經審查符合資格之業者,始得申請獎補助金。另本活動核准之獎補助金以本年度預算彈性調整,獎補助金超出經費預算總額時,得視年度經費採比例原則酌定發放,並以電話及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申請業者。
一、專區補助金:
本活動合作業者於活動期間設立「Eatender (銀髮友善食品)專區」,不限實體通路或電子商務,協助商流、營運、行銷推廣等,進行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推廣,依報名審核通過先後順序,額滿8家為止,每一平臺/示範點核定最高補助費用新臺幣20,000元整。辦理單位將視計畫執行進度及經費使用情形,酌予核定增列符合資格之其他業者參與。
二、活動執行補助金:
本活動合作業者於活動期間辦理與「Eatender (銀髮友善食品)專區」相關之消費者引導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說明講座、線上直播、短影音、現場導覽介紹等方式,協助消費者理解專區設立目的、產品內容與其設計意涵,提升認知度與採購意願。相關活動內容須具備明確之資訊傳達目的與具體執行方式,並經辦理單位審查認定,始得列入補助範疇。每一活動場次核定最高補助費用新臺幣5,000元整,補助名額以4家合作業者為原則,每家至多補助1場次,補助依報名審核通過先後順序辦理,額滿為止。辦理單位將視計畫執行進度及經費使用情形,酌予核定同一業者辦理第2場次,或增列其他業者參與。
三、 銷售實績獎勵金:
本活動合作業者於計畫執行期間內累計銷售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金額達新臺幣50,000元(含)以上者,得提出獎勵金申請,申請品項須為 105 年至114年間曾獲選為 Eatender 銀髮友善食品之豬肉類產品(詳如附件八)。獎勵金核發標準依產品是否符合質地等級規格分別核定:符合質地規格之產品,其銷售金額按10%比例核發獎勵金;未符合質地規格之產品,按5%比例核發獎勵金。上述兩類獎勵金將分別統計後合併計算,每家業者核發獎勵金總額上限新臺幣30,000元整;若獎勵金餘額低於請領之獎勵金,則按比例計算發放獎勵金。
壹拾、 行銷輔導資源:
邀請本活動合作業者參與記者會或活動發表會,並可獲得銀髮友善產品推廣展示的相關宣傳品(如活動主視覺、相關宣傳海報及橫幅廣告設計等),以及協助產品行銷推廣,提升國人對於銀髮友善食品認同感,進而促進豬肉類銀髮友善食品消費量。
拾壹、合作業者活動期間應配合事項:
一、 電商平臺合作業者於本年8月11日前於官網設置活動專頁(區),專頁(區)內應明顯標註「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活動,並配合活動官網進行活動期間相關宣傳行銷規劃(如消費者免運費活動等),否則得取消參與活動資格。
二、 實體通路合作業者應於本年10月31日前設立活動專區,並進行示範點辦理,否則得取消參與活動資格。
三、 參與本活動之合作業者應配合辦理單位於每月初提供前一月份活動銷售資料,及「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活動網路行銷商機之量化績效指標至少3項,例如活動資訊、消費者需求及認知調查等。
四、 參與本活動之合作業者應配合辦理單位進行拜會及訪談。
五、 參與本活動之合作業者應配合辦理單位相關宣傳、研究調查及媒合會等活動。
拾貳、獎補助金核銷及撥款方式:
一、 專區補助金:俟專區設立完成後,申請專區補助金之合作業者最遲應於本年12月5日前檢附相關資料(格式詳如附件五),連同開立之發票(抬頭: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統一編號:46804311,品項:114 年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專區補助金),以掛號方式逕寄辦理單位申請補助金核銷,逾期或未檢具完整資料者不予受理。
二、 活動執行補助金:俟活動結束後,申請活動執行補助金之合作業者最遲應於本年12月5日前檢附相關資料(格式詳如附件六),連同開立之發票(抬頭: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統一編號:46804311,品項:114 年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活動執行補助金),以掛號方式逕寄辦理單位申請補助金核銷,逾期或未檢具完整資料者不予受理。
三、 銷售實績獎勵金:採二階段辦理核銷,合作業者申請獎勵金應按時檢附相關資料,包括統一發票影本、申請清冊(格式詳如附件七)等,連同開立之發票(抬頭: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統一編號:46804311,品項:114年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銷售實績獎勵金),以掛號方式寄送至辦理單位申請獎勵金核銷,逾期或未檢具完整資料者不予受理。
(一) 第一階段:最遲應於本年10月17日前完成申請資料繳交(統計期間為本年7月28日至9月30日)。
(二) 第二階段:最遲應於本年12月5日前完成申請資料繳交(統計期間為本年10月1日至11月28日)。
四、 其他:
(一) 參加本活動之合作業者於銷售時,須針對該筆消費交易開立統一發票,使選購之消費者明確瞭解該筆交易為「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獎勵活動(可顯示於結帳頁面說明)。
(二) 參與本活動之合作業者,執行本活動時與消費者及合作廠商間之權益應依相關法令辦理,並須以書面切結未有虛偽造假之情事,如查相關證明文件有虛假不實、假造及違法情形者,除限期繳回獎金外,情節嚴重致使辦理單位遭受損害者,辦理單位得依法追究責任。
(三) 本活動相關申請文件、獎補助金核銷憑證等皆不退回,其中涉及個人資訊者,辦理單位僅用於執行審查及獎補助金核發。
一、 辦理單位將於活動執行期間不定期於參與活動之網站抽查是否確實辦理「花甲樂食 豬肉派對」宣導活動,並了解實際執行狀況與計畫書內容符合度、實際創造商機效益及業者投入資源等,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倘查核有不實情形則取消該業者受獎補助資格,並追回已撥付之獎補助金;另辦理單位保有至參與活動合作業者之公司及網站後台進行產品訂單勾稽之權利。
二、 獎補助金核銷查核以實地抽查、或透過第三方(如物流公司等)協助查驗交易事實,或由辦理單位派員於通路購買產品等方式進行,但不以上述為限。
三、 本活動合作業者應依辦理單位要求之項目與時程,提供本活動執行進度或相關資料。
四、 本活動結束後1年內,合作業者應配合辦理單位進行相關專案成效追蹤。
拾肆、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以公文補充修正。
拾伍、辦理單位保有修改本辦法及活動內容之權利,惟修改後將週知所有參與活動之合作業者。
拾陸、本活動聯絡人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聯絡人:陳俐廷副研究員
電話:(03)522-3191 分機789
電子郵件:clt@fird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