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銀髮友善食品入選評選
各領域專家針對參選產品提出之共通性建議
銀髮友善食品研究團隊整理 2024.06.11
一、產品營養機能面向
1.單人單次食用建議量與營養標示之1份一致
(1)產品營養標示上的份量宜與每人每餐次建議食用量相符,建議應以整數值標示份數,避免有小數點。
(2)對於可計數產品(如水餃、獅子頭、丸類等),增列食用建議數量,利長者及照顧者應用。
2.針對臺灣長者目前食物及營養素攝取不足進行產品營養設計
(1)針對國民營養調查指出之65歲以上長者攝取不足之熱量、膳食纖維、鈣、鎂、鋅、維生素D等進行產品開發,並營養素以天然食材來源為優先考量。
(2)為增加蔬菜攝食,鼓勵業者投入搭配蔬菜的混合型主菜/配菜與蔬菜類質地軟化產品開發,建議產品「膳食纖維」營養設計,符合每100公克固體含3公克以上膳食纖維或每100毫升液體含1.5公克以上膳食纖維。
(3)建議產品「鈣」營養設計,符合100公克固體含180毫克以上鈣或每100毫升液體含90毫克以上鈣。
3.考量長者預防保健及健康促進進行產品設計
(1)為預防肌少症及衰弱症,鼓勵開發蛋白質及熱量含量多的產品,建議產品設計符合每100公克(毫升)含有100大卡熱量以上,且每100公克固體含6公克以上蛋白質或每100毫升液體含3公克以上蛋白質。
(2)應考量目標長者族群特徵及食用情境進行產品營養設計,例如具活動力長者每單次食用建議攝取量之主食類產品熱量200-500大卡、來自碳水化合物的熱量佔比50%(含)以上為宜,主菜所含蛋白質高於(含)14公克,配菜熱量不高於 150 大卡,於三餐間營養補充之點心產品熱量則介於100-300大卡;若針對衰退族群(如牙口不好而難以正常進食長者等),建議納入營養密度為考量,調整份量、食材搭配等進行產品設計,以更貼合銀髮族群營養缺口。
(3)考量長者慢性病多,建議以農產食材替代調味料及添加物為佳,盡量減少鈉、精製糖及磷酸鹽等人工添加物使用。建議產品每單次食用建議攝取量,所含之鈉含量應低於800毫克,所含之外加精製糖不得高於25公克。
(4)針對牙口較弱長者飲食需求,適度調整產品質地,並維持食物原型與經典風味、或進行不同造型的塑形,以兼具視覺享受,增添長者食用樂趣,亦可透過適度酸/辣口味的研發或調料搭配,增進長者攝食量。而較多甜式口味的點心或休閒零食種類(如果凍等凝膠類等)可研發鹹式口味擴大選擇性。
(5)善用農產食材特性(如本身具營養機能性、全物利用等),輔以合宜加工技術、潔淨配方進行產品研發。
二、產品質地特色面向
1.注重質地安全性
(1)進行質地友善分級標示產品,不得含不可食成分(骨頭、魚刺及果核)。
(2)生鮮食材含不可食成分,建議於包裝上加註醒目警語。
(3)液體產品宜適度增稠,協助避免嗆咳風險。
(4)大小適口性為銀髮友善重點之一,產品尺寸若影響吞嚥能力不佳之長者(如鳥蛋),建議調整產品,避免長者嗆咳風險。
(5)沖泡類產品若含有具稠度特性食材原料(如穀粉、藻類、菇蕈銀耳、澱粉、食用膠等),應注意產品準備方式與沖泡後質地變化情形,如沖泡粉水比、沖泡水溫、攪拌時間、飲品稠度等。
(6) 同時含有固形物與液體的產品,應同時考量固體食材質地特性與液體稠度。
2.產品質地均一並具穩定性
(1)調整原料與製程使產品具質地均一性,如肉鬆類產品易含有結塊顆粒、沖泡粥品內不易復水之乾燥蔬菜、含料粥品及飲品內含不同質地等級食材,將使產品質地均一性降低。
(2)產品若含堅硬、不易咀嚼、易脫落造成吞嚥危險之成分,包含雜糧種皮(如玉米、花豆等)、具韌性之食材(如香菇等)或桂圓等難以咀嚼部分,為符合質地均一及銀髮友善性,建議質地調整、去除或替換原料。
(3)考量烹調方式會影響成品質地表現,宜標示適合的復熱或烹調方法,以避免產品濕潤性降低、表皮組織乾澀變韌等影響。
(4)生鮮食材可於產品外包裝標明建議烹調方法,以提供質地穩定與均一產品。
(5)產品若具離水或離油現象,建議於外包裝上加註警語:移除離水或離油後才可食用。
(6)考量銀髮族用餐時間較長,產品質地於復熱後至長者用餐完需穩定,避免產品乾硬、濕潤性降低之風險。
(7)沖泡與即飲之液態產品(不含固態顆粒),應注意產品靜置後沉降分層影響稠度穩定性。
三、產品包裝備餐面向
1.包裝安全性
(1)宜注意包裝皺摺,以免因尖銳處產生微小細孔造成內容物洩漏。
(2)需注意調整包裝封口邊緣,應避免邊緣具銳利處導致刺傷或割傷危害。
(3)可直接加熱的產品類型,宜具有良好的隔熱設計或加註警語,避免使用者燙傷。
(4) 供單次食用產品,應標示警語(如開封後盡快食用完畢)。
2.包裝啟封便利性
(1)包裝開口宜考量長者力道,設計成容易開啟之方式。
(2)啟封裝置(如拉環、啟封條)於開封過程中,應能保持啟封裝置完整性,避免啟封裝置(如拉環、啟封條)斷裂及破損。
(3)產品包裝形狀應適合整體重量和尺寸,以利拿取握持,其表面應有紋路或凹口等設計,較大容器應於側面添加手柄,使容器更容易握持。
3.包裝使用性及備餐便利性
(1)重要資訊(如品名、食用方式、產品效期)應放置於包裝顯眼處,且從開封到使用完畢過程應保持重要資訊(如保存期限、品名)的可閱讀性。
(2)非供單次食用產品(如鬆類等)宜內附量器(匙)以便取用攝食。
(3)食用方式建議提供適合長者且多元化之方法,避免單一且複雜之復熱方式,不利於銀髮族備餐。
(4)包裝開口處宜使用具對比顏色、明顯文字或易閱讀標示,以利銀髮族辨識。
(5)包裝底色及文字應選擇對比性強之顏色,並避免炫光設計影響銀髮族閱讀。
(6)包裝說明文字宜依資訊重要性,搭配字體大小、加粗與背景顏色對比,輔以區塊式呈現,若文句過長,建議增加輔助線或符號設計區隔,增進易讀性。
(7)包裝應以圖示說明備餐、食用方式,以利銀髮族快速理解。
4.包裝儲存性及垃圾處理
(1)產品非單次食用,建議提供開封後之保存方式。
(2)家庭用或多人份產品依長者每日建議攝取量,搭配分次使用小包裝或啟封後便利保存設計。
(3)當一個包裝容器含有多個內包裝時,需每個包裝皆有必要資訊(如產品效期、品名)。
(4)包材回收分類指引應標示明確。
(5)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十三、十四條公告,應避免產品過度包裝。
四、產品生產品質管理面向
1.報名文件注意事項
(1)生產品質管理相關佐證文件之產品名稱與報名參賽產品名相符;罐頭食品類產品需提供熱穿透報告/殺菌值評估報告,政府規定納入強制執行二級品管之產品類別(如罐頭食品等),需檢附食品二級品管文件。詳細資訊請參考: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7886
(2)產品及營養宣稱應避免消費者誤導,報名資料說明與現行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可宣稱之項目相符,若涉及營養宣稱,需檢附營養機能相關檢驗文件;考量長者咀嚼吞嚥能力差異性大,應避免於產品說明或標示「具有食用安全性」、「降低嗆咳風險」、「免除食用時嗆到」等語句;產品名稱以食材原料比例高者為原則進行命名,以增加消費者辨識度。
(3)衛福部為維護國人健康,保障消費者權益,規範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禁止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規定。敬請產品名稱及外包裝宣稱避免涉及維持或改變人體器官、組織、生理或外觀之功能。
(4)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包裝食品營養標示中「本包裝含○份」,應以整數值標示份數,不得有小數點;而「每1 份量」之數值,得以整數或至小數點後1 位標示(如:本包裝含3 份,每1 份量29.5 公克)。
(5)產品自主管理計畫書內容呈現產品管控合宜性,針對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安全管理進行說明,若無GHP程序書的製造場所,宜提供病媒管控、環境衛生、人員衛生、原物料、成品管理等資訊。
2.鼓勵多加使用在地國產原料
(1)鼓勵多多使用國產原料,參賽產品需使用國產原料,國產原料係指臺灣種植養殖的農林漁牧等原料,需提供採購及原料產地等相關證明(如產銷履歷驗證、有機驗證、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臺灣農產生產追溯、清真驗證等),其中產品成分中的調味料/劑、香辛料、微生物類包含益生菌及其發酵產物、萃取物、食品添加物等不算在內。
(2)鼓勵多元利用在地且新穎獨特食材,並增加國內農產副產物及格外品的利用率,展現創新產品型態之加工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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